中原工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所属专题:2014年高考考后特别策划  来源:    要点:2014高考招生简章  
编辑点评: 中原工学院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已出炉,各位有志之士请加快行动了!该简章介绍了学校的概况、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和收费标准等信息。详细请看以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校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中原工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0465。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硕士、本科、专科。

五、办学地址:南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号;北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西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西路146号。

六、基本情况:学校始建于1955年,是面向全国招生,以工为主,以纺织、服装为特色,工、管、文、理、经、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610亩,分南区、北区和西区三个校区,现开设56个本科专业,有8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3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工程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两个类别的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办了9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了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有关决议,并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招生工作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代办。

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按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2014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简章与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为了调节各省(市、区)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出现的生源超过计划数的问题,以及满足生源质量高,人数充足的省(市、区)的需要,在教育部及河南省相关规定的比例范围内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考生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考生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对非艺术类考生录取专业时,按类别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依次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和学校各专业录取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对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区)的考生,按照该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点击查看2014年高考考后特别策划专题,阅读更多相关文章!

最新20242014高考招生简章信息由沪江高考资源网提供。

请输入错误的描述和修改建议,建议采纳后可获得50沪元。

错误的描述:

修改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