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专科招生章程

 来源:    要点:高校招生章程  
编辑点评: 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一般包含以下内容:总则、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学习形式、招生组织机构、招生专业、人数和收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录取规则、附则,联系电话、网址等。

【学校全称】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国际码):12725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路52号

【邮政编码】154007

【学院概况】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面向全国招生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黑龙江省首批省骨干高职院校。

学院座落在华夏东极、最佳生态魅力城市——佳木斯市市区,与美丽的水源山公园相毗邻,交通便利。学院现占地面积42.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43万平方米;教职工428人,其中专任教师268人,国家级名师2人、省级名师2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在籍学生6000多人;固定资产2.3亿元,图书馆藏书40万册;校内实训基地13个,各类实验、实训室130个,校外实训基地140多个,拥有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5个、省级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9个、省级精品课11门,2013年招生专业39个。

学校始终坚持“就业力就是核心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改革和发展观,形成“工学交替、订单培养、带薪顶岗、出国留学”为明确特色的办学模式,学校与德国拜耳作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博伦特光电有限公司、江苏雨润集团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签订订单培养协议,学校与北京、上海等地300余家用人单位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按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如遇考生总分相同并且其他条件相当又不能同时录取时,按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低综合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3)各专业录取人数男女不限。

(4)身体健康,具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专科收费标准收费:建筑工程技术、工程监理、工程造价、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农业机械应用技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商务日语、电脑艺术设计、应用英语(旅游管理)、应用英语(酒店管理)、动物科学与技术专业6000元/年,计算机网络技术(3G与物联网)专业学费7700元/年,软件技术(3G手机软件开发)专业学费8350元/年,影视动画专业学费8800元/年,其它专业学费均为5500元/年,住宿费:六人间800元/年。

【奖助学政策】优秀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人;十余家企业在学校设立了企业冠名奖助学金;学院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毕业待遇】 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入学时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时学院负责推荐就业。

【附则】

(1)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3)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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