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来源:    要点:高考招生章程  
编辑点评: 高考填报志愿在即,小编为同学们准备了填志愿必看的高校招生简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快来仔细研究一下吧!祝愿大家能够考取自己心仪的学府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科技大学201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青岛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426

第四条 学校地址:崂山校区: 青岛市松岭路99号 邮政编码:266061

四方校区: 青岛市郑州路53号 邮政编码:266042

高密校区: 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 邮政编码: 261500

第五条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六条 基本情况:

1、办学历史:青岛科技大学始建于1950年,历经青岛橡胶工业学校、山东化工学院、青岛化工学院,1998年由化学工业部划转到山东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体制,2001年山东省青岛工艺美术学校并入,2002年更名为青岛科技大学。

2、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崂山校区、四方校区和高密校区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2761.5亩;固定资产18.7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3.17亿元,图书188.62万册,期刊2000多种,学生宿舍293543平方米,学生食堂47568平方米,教学及辅助用房464061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78312平方米,图书馆52915平方米,实验实习楼232834平方米。

3、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645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740人,有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第一、二层次人选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全国优秀教师10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6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6人,山东省教学名师9人,山东省学科带头人5人,山东省重点学科“首席专家”2人,山东省“十大优秀教师”4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9人,青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2人。

4、学科情况:学校设有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工学院等19个学院和体育教学部;现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博士点,4个博士后流动站,2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2个硕士点,68个本科专业;拥有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5个山东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个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行业依托中心;学校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12个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学校高质量的教学工作被教育部评估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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