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学院招生章程(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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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点评: 大连民族学院是以工科为主,工、经、管、文、法、理等门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65%。仔细研读大连民族学院的招生章程,有利于考生把握大连民族学院的招生规则,从而制定适合自己的志愿。

一、院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大连民族学院(Dalian Nationalities University)
2.国际代码:12026
3.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4.学校地址:开发区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金石滩校区:大连金石滩旅游渡假区金石路31号
二、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
1.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计划为4280人,其中本科生4040人,少数民族预科生240人。
2.港澳台地区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招生考试”成绩及报考专业另行确定。
三、录取原则
1.普通本科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约占招生总数的65%。
2.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辽宁省设专业级差,级差为10分。
3.各省(区、市)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测算情况进行调档。
4.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5.少数民族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依据招生省区投档政策及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7.英语、日语、朝鲜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只招收英语单科成绩在100分以上的英语考生。报考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英语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在100分以上。
8.同等条件下,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
9.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0.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课成绩的60%两项合计为考生综合分,各省(区、市)根据文理科专业计划数,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缺任何一科成绩者不予录取。
(3)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破格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超过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二批次录取控制线20分以上。
辽宁省、湖南省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排在全省前200名,且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者。
校考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在全部考生前20名,且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者。
四、吸引优质生源政策
1.高考成绩超出所在省(区、市)一批次控制线20分以上的考生,确保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2.符合学校规定的普通类本科文体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入学后经本人申请和学校审核,确保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3.学校为普通类本科专业学生在大学第二、第四学期提供转专业机会(详见《大连民族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4.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励额度为1000元至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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