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涉嫌“高考移民”无缘高考 状告教育部门

所属专题:聚焦高考制度改革方案  来源:    要点:广东高考改革  
编辑点评: 在距离2015年内蒙古高考报名时间不足一个月之际,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一中的王萱被告知是“高考移民”不能参加高考,但考生一家坚信他们是复合条件的。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一中学生王萱(化名)因涉嫌“高考移民”,无缘2014年高考。她一纸诉状将集宁区教育局及所在学校告上法庭,坚称自己符合当地高考政策。然而,2015年内蒙古高考报名时间不足一个月,这场官司尚未有任何结果,王萱能否参加2015年内蒙古高考仍是未知数。

无缘高考

“当得知女儿不能参加当地高考时,全家都懵了,我们都不知道怎样安慰孩子。”王萱的父亲王志泉说。

王萱出生于1996年,2011年8月将户口从河北张家口迁至集宁,同年8月通过当地中考被集宁一中录取。然而,2014年高考报名时,王萱被拒之门外,校方和教育部门给出的理由是涉嫌“高考移民”。

集宁教育局招生办主任尤利军表示,王萱之所以未通过高考资格审核,是因为集宁一中报送的材料显示,王萱在校连续就读时间不足两年,这不符合内蒙古出台的相关高考规定。

根据2014年内蒙古高考政策规定,截至2014年4月1日,从区外迁入的考生,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并可参与本专科院校录取:一是本人具有内蒙古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二是本人取得内蒙古户籍满2年;三是家长在内蒙古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职业且纳税均满2年。

王萱的父亲王志泉表示,他自己从小在内蒙古长大,1987年参军,2003年转业到张家口工作。2011年,为照顾母亲,他带着女儿回到集宁。他说:“孩子的户口2011年就迁回来了,一直在集宁一中上学,怎么就没有连续就读满2年?”

连续就读

王志泉出示了一系列的证明,其中包括王萱的户口本、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学生证、学籍档案及集宁一中的高中毕业证等等,以证明王萱符合三项高考政策规定。

在王萱的毕业证上看到,王萱系内蒙古察右前旗人,于2011年8月至2014年6月在本校高中学习期满,经考核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

对此,集宁一中副校长赵炯称,学校只是如实将学生材料提供给招生办,具体能否通过审核,决定权在招生办。他坦言,王萱未能通过审核,关键是其在集宁一中连续就读不够两年。

至于毕业证发放一事,赵炯称王志泉多次请求学校为王萱办理毕业证,学校基于王萱以后上学方便才勉强为其办理。

王萱的班主任石海莹回忆,王萱2011年8月考入集宁一中,2012年读完了全年;2013年初开始因病断断续续请假,但期中期末考试都参加了,2013年8月办理了休学手续。

王志泉表示,王萱从未办理过休学手续。2012年学校搬离市区,由于王萱80岁的奶奶需要照顾,因此2013年才经常请假,但请假过程中仍保留着学籍。“即便按照学校的休学说法,孩子从2011年8月入学到2013年8月办理休学,学籍也是满了两年的。”王志泉说。

采访中,就“请假有没有具体规定”以及“请多少天假可视为不连续就读”向学校和招生办提出疑问时,双方均未能做出明确回答。

一纸诉状

“高考政策的条件都符合,为什么剥夺了孩子的高考权利?”王志泉心有不甘,他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为女儿讨回公道。

2014年7月21日,王萱将集宁教育局和集宁一中告上了法院。8月11日,集宁区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对王萱的起诉不予受理。理由是根据该学生学籍材料以及相关规定,王萱户籍由外省转入内蒙古,截止2014年4月1日,未能满足在内蒙古取得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满2年的条件。

对于初审法院的认定,王萱及其家人并不认可。在王志泉看来,集宁区法院从受理到立案超时限做出不予受理裁定不符合程序,且剥夺了上诉人质证的权利。“裁定仅仅是依据集宁教育局所作的陈诉和书证,这些陈述和书证却没有经过法庭质证。”王志泉说。

8月20日,王萱向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初审法院的裁定并请求对该起行政诉讼予以立案。10月16日,乌兰察布市中院下达《行政裁定书》,撤销集宁区法院的行政裁定,此案由集宁区法院立案审理。

王志泉说,从去年高考报名开始到现在,他就一直奔波在讨说法的路上,从学校到招生办,从教育局到法院,但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折腾了一年多,无非就是想给孩子讨回一个参加高考的权利,孩子的受教育权被无情地剥夺,不论是孩子还是家长,都很寒心。”王志泉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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