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四川一学校强制学生办手机卡

 来源:    要点:高校强卖行为  
编辑点评: 汉阳学校个别班主任受电信业务员委托、代收部分学生翼信通办卡费,引发家长和学生的不满。教体局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代收任何费用;不得允许任何单位进校园进行商业宣传。

9月1日,网友“盘飧食客”爆料,眉山市青神县汉阳学校强制学生办理翼信通手机卡,还要求没有电信手机的家长必须换成电信手机。家长找校长理论,校长称不办卡就不要在这个学校读书。9月10日,省教育厅答复:青神县教体局已对汉阳学校校长及相关班主任作出处理,清退201名学生的办卡费14070元。

网友“盘飧食客”称,青神县汉阳镇学校收费公示栏标注:学生伙食费500/550元(一二年级500元,三至九年级550元),还有学生自愿购买的教辅资料费。哪知报名缴费时,班主任要求交620元,声称学校和电信一起办了个翼信通,要交70元办卡,并让没有电信手机的家长换成电信手机,以便接收短信。

“手机是个人通信工具,难道学校还要强制要求?”家长纳闷。于是几个家长一起到校长办公室询问,校长答复:不办这个卡就不要在学校读书。

“每年都在规范学校乱收费,为啥每年学校都乱收费?”网友“盘飧食客”疑问。省教育厅对“盘飧食客”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责令青神县教体局组成调查小组核实。

初步查明,汉阳学校个别班主任受电信业务员委托、代收部分学生翼信通办卡费属实,共代收了201名学生的办卡费14070元。但强行要求家长换电信手机,和校长说的“不办卡就不准读书”与事实不符。

青神县教体局党组决定:汉阳学校全部清退代收的办卡费14070元;责令汉阳学校校长、相关班主任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取消学校校长、相关班主任2014年评优评先资格,2014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代收任何费用;不得允许任何单位进校园进行商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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