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附则
(一)经批准的部分高校单独招生、保送生及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为军队培养的国防生按有关要求执行。
(二)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在高校规定的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三)本《细则》由青海省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各市、州、考区招生委员会负责将本《细则》转发至辖区各单位。
附件:
1.青海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2.给2015年高考生的温馨提示
附件一
青海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附件二
给2015年高考生的温馨提示
1.录取期间,招生院校特别是三本、高职院校会打电话给已经投档的考生,考生必须保证电话畅通(报名信息库中所留的号码),关机、不接听都有可能导致院校退档。
2.省招办按照考生志愿(含“服从调配”志愿)投档后,考生又要求放弃录取机会让阅档院校退档的,将取消考生在同批次其它院校投档、复征志愿的资格。
3.被高校正式录取的新生,用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向教育部注册。教育部通过全国户籍管理系统做核验。考生核对个人信息的机会有三次:①报名信息确认时;②《准考证》领取后;③志愿填报时。如发现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发生错误后,立即向学校和考区招办提出,由考区招办专报省招办修改。正式录取并向教育部注册后才发现信息错误的,省级招办无权限修改。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核对本人信息。
4.正式录取后不去报到,准备下一年重考的学生,必须在开学前或高校报到期间向所录取的高校主动申明放弃。否则下一年参加高考并录取后,教育部不予注册。
5.考生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到考区招办领取个人的纸介质档案,开学报到后交给所录取的高校院(系)。
>>点击查看2015年高考考后特别策划专题,阅读更多相关文章!
-
岂能以“挖坑”录取剥夺学生高考权利
以免费参观为名诱导学生报名,催促他们在自主招生报名表上签字,面试中直接给答案,不告知相关招考政策……这样的“挖坑”录取,何尝不是对学生高考权益的攫夺?
- 教育部:今年高考保留6项加分 最高只能加5分
-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应届"三校生"录取工作结束
- 全国各省市2013年高考招生政策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