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军事院校国防生招生
军事院校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总政治部规定,只录取参加当年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录取军检面试不合格考生,不录取无志愿考生。在省招委统一确定的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军事院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在填报了军校志愿、军检面试等合格生源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新生。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总政治部印发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2008〕19号)。
国防生分为两类,一类是从普通高校在校生中选拔,另一类是从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两类国防生在学业上,与本专业同年入学的其他在校生课程学习内容一致。从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的国防生,由军队依托地方普通高校从参加当年高考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含符合保送条件的保送生)招收的后备军官。国防生与军队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后,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完成规定的学业和军政训练任务并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
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在我省的生源选拔工作由省招委、省军区政治部另行通知。
>>点击查看2015年高考考后特别策划专题,阅读更多相关文章!
-
岂能以“挖坑”录取剥夺学生高考权利
以免费参观为名诱导学生报名,催促他们在自主招生报名表上签字,面试中直接给答案,不告知相关招考政策……这样的“挖坑”录取,何尝不是对学生高考权益的攫夺?
- 教育部:今年高考保留6项加分 最高只能加5分
-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应届"三校生"录取工作结束
- 全国各省市2013年高考招生政策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