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和本市高考改革的要求,继续做好平行志愿、高校自主招生和应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高招改革试点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促进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平稳开展,促进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并探索试行考试招生改革,促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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